6月30日上午,成都環境集團召集召開監督工作會商聯席會。財務監督、內審監督、紀檢監督、監事監督、民主監督及職能監督共六大監督主體的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,集團監督會商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李永、劉嫏出席會議。會議由集團監督會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譚為民主持。
會上,監督工作會商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了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監督會商督查情況、工作成效及下步計劃。六大監督主體現場討論了各部門下半年需會商的督查計劃,初步將43項督查事項整合為4項聯合督查、7項專項督查,逐一明確了牽頭部門、參與部門、督查方式及時間等,副組長劉嫏、李永分別就督查計劃內容、提高督查效率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,統籌做好后續監督工作。
譚為民同志強調,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,聚焦中心大局。今年是市委市政府的“高質量發展攻堅年”、“十四五規劃”開局之年和集團的“質量建設年”,各監督主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聚焦中心大局,把落實各項決策部署、巡視巡察整改、深化國企改革與監督會商工作結合起來,做好監督工作的總體謀劃,做到決策部署到哪里,監督工作就跟進到哪里。二是要圍繞集團任務,突出監督重點。聚焦深化國企改革行動、年度績效目標完成、黨建紀檢品牌打造、項目建設推進、財務管理及投資決策等重點環節,全面梳理不容易單獨發現或解決的問題,利用監督會商逐一擊破,提高監督的質量和水平。三是要統籌開展監督,減輕基層負擔。將監督會商事項與下沉管理發現問題的監督計劃充分結合,統籌安排監督工作,既凝聚監督合力,又減輕基層負擔,讓各監督主體能夠真正沉入一線了解情況,切實推動解決基層問題、規范基層工作。四是要堅持問題導向,提高監督質效。堅持一線工作法、問題導向法,緊盯影響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問題,對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指導問題單位真正落實整改,注重標本兼治,做好督查的“前半篇文章”和整改的“后半篇文章”。